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教科[2013]6号)文件的要求,“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与协同单位精心准备,确定了协同创新中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中心机制体制改革方法和运行模式、中心主要任务与考核指标、协同创新中心人员、经费筹措与支出规划等协同创新中心发展的主要问题。协同创新中心于2013年8月3-4日组织煤炭行业、煤机企业、国内机械学科知名专家对“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进行了详细论证,论证专家组通过了发展方案,一致认为:“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方案合理可行,经过建设将为苏北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和煤机行业的科技创新做出更大贡献。“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及论证意见已上报省教育厅。